本报特约记者 彭司进 通讯员 易 果 作为群众到法院打官司的第一站———立案庭,是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保靖县法院立案庭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创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用真情搭建了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2011年7月21日,该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今年7月,该院立案庭被评为湘西州法院系统首届“十佳审判集体”。 文明服务化春风 良好的硬件接待条件是“立案信访文明窗口”的重要载体。保靖县法院立案大厅面积达300余平方米,配置了专门的接待室、调解室、电子触摸屏等设备,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温馨舒适文明的接待场所。3年来,该院立案信访窗口共接待的2000多件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中,没有一起与当事人出现争吵的事情发生。 在保靖县法院立案庭庭长伍章顺的头脑中,一直定格着这么一幅画面:2010年冬月,一位手拄拐杖的老太太走进了伍章顺的办公室,老人背上还背着背笼,满脸皱纹,一进门,老人家就泪水直流:“法官啊,我儿不养我……”,伍章顺回忆当时情景,仍然感慨万分。他连忙扶起老人家,递上纸巾,帮她擦干眼泪。了解到老人还没有吃早饭,伍章顺马上为老人家送了碗米粉,等她吃完后,又添了一些茶水说:“老人家,只要我们做好工作,你的子女对你好了,这类案子不需要打官司解决。”之后,伍章顺联系老人的孙子,跟他转达老人的意思。几个小时的劝说工作下来,老人情绪得到平息,终于满意地离去。 通过立案庭文明接待得以解决的事例还有许多。县里出名的老上访户伍承龙,通过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的多次入村走访,跋山涉水,调查其伤残军人相关情况,积极和民政部门一起落实政策和补偿,使老上访户的问题圆满解决,不再上访,虽然老人前年过世,老人的子女反映老人也是“含笑九泉”。 和谐调解暖人心 立案庭建立了信访评估机制,对立案信访窗口的法官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对其争议的纠纷进行记录,最大限度地防患化解上访风险。3年来,在该院立案庭新受理的2000多件案件中,没有出现一件新访案件。 4月中旬,保靖法院立案窗口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情本来很简单,同为某工程老板罗老板借贷了11.2万元给另一位工程老板余老板,担保人为某公务员吴某。因为到期未还款,三人闹到法院,借贷双方扬言,都不让对方日子好过。几次调解下来,双方仍然不服。得知硬判效果不好,立案人员先后去了借贷双方家里三次,经过连续五次调解,最后,立案窗口人员促成三方自愿签订协议,约了还款期限,三方皆大欢喜。 立案庭还十分重视发挥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的作用。老法官向洪进原来一直在乡镇工作,有着多年群众工作经验。他实行人性化调解,增强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更成为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关系的“润滑剂”。除了立案的案件,类似不少案外调解的事例让这位老法官充当了无名英雄。 连续三年零差错 该院规定,当事人起诉到法院,通过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天立案,当天移送业务庭,重大复杂案件也必须在法定的7天内完成立案工作,杜绝立案积压事情的发生。 立案庭坚持公开立案,按时答复,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义务,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而且,该院严格遵守依法立案原则,统一立案标准,把好案件“进口关”,确保了立案质量,不出现错立、或者该立案的不立案、不该立案的立案、漏号、立重号等情况。严格执行司法救助规定,建造一条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的绿色诉讼通道。 在依法收取诉讼费时,立案庭既严格依法办事,又充分照顾弱势群体,让经济困难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自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以来,保靖县法院共为200余人次的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诉讼费的 减、缓手续,对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一简二优三保四救”,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及时减、缓、免交诉讼费的金额累计已达20余万元,使司法救助落到实处,充分保证了当事人及时地行使了诉讼权利。 3年来,经该院接待、立案的3000多件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差错,没有发生一起因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不当而引起的信访上访,对减少矛盾、化解纠纷切实有效的筑起了一道防火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