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昊 通讯员 李二平 毛术文)11月16日,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依法成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中心,正式全面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中心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中受理金融消费者以下投诉:收付人民币、鉴定人民币、收缴假币、兑换残损币等人民币业务方面的争议。银行卡业务、产品信息披露、收费标准、收单业务、票据业务、资金汇划、账户管理等支付结算业务方面的争议。国债申购、交易、兑付等国债业务方面的争议。信用信息采集、查询或者使用等征信业务方面的争议。结售汇、汇兑等个人外汇业务方面的争议。其他应当由人民银行监督管理的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争议。 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形,依法采取协商调处、约见谈话、通报、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