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书凤 向 福 初冬时节,走进保靖县复兴镇和平村,深刻感受到的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可喜变化。村寨里,绿树掩映。柑橘园里,果满技头。幢幢新修的楼房青砖碧瓦,条条硬化的村间道将农房连成一片,股股甘甜流进家家户户。垃圾分类入围,村道专人清扫,渠道并行,农林交织,笑容洋溢在村民脸上。听鸡犬相鸣,看村容整洁,村支书杨启富乐呵呵地说,这都是县里实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带来的变化。 积极探索 农村税费改革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主要依靠村提留、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三提五统和农村“两工”,涉农收费行为得到规范。但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一度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陷入困境,一方面农民急切盼望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另一方面因为县乡财力十分有限,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总体上呈下滑趋势,成为农民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问题。这一背景下,2008年上半年开始,该县积极探索税费改革后新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在碗米坡镇沙湾村、毛沟镇下略村等5个村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群众的拥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结束了我们村1000多人常年饮水难的历史。”饮水工程竣工那天,下略村民奔走相告,“国家免除了延续千年的皇粮国税后,现在又帮我们办成了本应自己办的事。” 深入实践 清水坪镇大桥村民告诉笔者,“这条产业路财政奖补8万元,村民投工300多个,不到1个月就修成了,不仅改变了多年来村民运输柑橘肩挑背驮的历史,而且激起了村民积极参与村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2008年下半年后,该县以群众愿望最迫切、受益最直接、投资少、见效快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为取向,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由探索转入实践。(下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