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如平委员:我州2007年5月进行了规范津贴补贴的“第一步”,机关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人均13500元/年,在全省范围内不是最低的。2011年1月进行了规范津贴补贴的“第二步”调整,即目前执行的人均18000元/年标准,在全省范围内最低(2010年6月止统计数据为:最高的长沙市32000元/年,娄底市仅高于我州,20000元/年,全省平均数为22500元/年)。规范津贴补贴的“第三步”调整即将进行,如果我州不积极努力和争取,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将与其他市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建议:一是建立符合我州州情的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从制度上明确津贴补贴合理动态增长的长效机制。二是在规范津贴补贴的“第三步”调整之前,将目前我州津贴补贴标准从人均18000元/年标准微调到不低于全省人均22500元/年的水平。三是在即将进行规范津贴补贴的“第三步”调整中,要努力争取,调整提升我州津贴补贴的基数,要跟上全省的节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