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时事 上一版3  
2013年1月2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教育部新规1日起施行
学位论文作假将面临“史上最严处罚”

  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31日电(记者 胡 浩  吴 晶)记者2012年12月31日从教育部获悉,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规定,论文作假者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而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者以及作假者的指导教师、学校等也将面临处罚。

  自2012年5月教育部开始启动相关研究制订工作开始,这一办法就广受社会关注,并被网友称为对论文作假的“史上最严处罚”。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五种行为可被视为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其中包括: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学位申请人员如果出现学位论文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的,未获得学位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从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读学生,还可开除其学籍;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其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办法还规定,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指导教师、相关院系及相关责任人未尽到相应职责的,也可能被追责。

.


湘ICP备05001329号 版权所有 [团结报社] 团结网 Copyright 2008 Tjwa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第01版:头版
   第02版:综合新闻·广告
   第03版:两会要闻
   第04版:时事
全国政协举行新年茶话会
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
我国“史上最严交规”1月1日起实施
学位论文作假将面临“史上最严处罚”
 2日起南方迎大范围雨雪 中东部降温4至8度
新开高铁带动节日客流大幅增长
行贿1万元以上
应追究刑事责任
电话订火车票1月1日起全国通取
标题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