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潘尚德)1月22日,笔者从花垣县民政局获悉,2012年,该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了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为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为辅的城乡救助体系,精心编织社会救助网,有效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城乡低保,助力困难群众克难时艰。该县提高了城乡低保救助标准,从去年1月起,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85元、66.7元,提高至230.7元、99.1元。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615户6815人、农村低保对象9826户27898人。2012年全县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累计支出5516万元,惠及全县34000余名城乡困难群众。 五保供养,保障孤寡老人乐享晚年。近年来,该县先后投入资金2500余万元,新建了县社会福利院,新、改建敬老院18所,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乡乡建有敬老院的县。目前,该县集中供养五保老人712名,分散供养五保老人995名,年供养金分别提高至5100元、2000元。将全县五保老人统一出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五保对象免费看病。让孤寡老人实现了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医疗救助,点亮病危群众希望之光。为缓解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该县近年来先后启动了城乡医疗救助机制,逐步建立起“一站式”服务体系,困难群众只需凭低保证到县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就可直接享受医院的减免政策。2012年,该县实施城乡医疗救助4132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21.6万元,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临时救助,温暖生活无着流浪人员。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生活救助,落实措施,规范施救。2012年,累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442人,其中外省人员302人,妇女儿童8人,共发放各类救助金60万余元,有力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