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颖 临近清明,群众扫墓等野外用火活动日渐增多,吉首市超前谋划部署,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 加强领导明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首长负责制,市级与乡级、乡级与村级、村级与护林员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专职护林员巡山制度,落实了235名专职护林员,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大力宣传造声势。截至目前,共印发《森林防火禁火令》20000余份,在各进山入口张贴森林防火警示标语3000余条,悬挂森林防火横幅200余条,制作永久性高标准宣传碑200余块,制作宣传牌1000余块;出动宣传车60余台次,在乾州、河溪等圩场进行宣传;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等媒体上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警等级提示。 排查整治防隐患。自2月底开始,对重点林区、各乡镇(街道)以及火灾易发区进行检查督导,全面排查各类森林火险隐患。在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和重点地段完成防火隔离带23公里,清理林地80余亩,提升森林自身防火能力。 整合资源强队伍。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分别组建了60人的扑救队伍,各乡镇组建3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社区)组建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 强化值班保畅通。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5时前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情况,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