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雁 邓亚琴 4月23日,笔者从泸溪县财政局获悉,2013年泸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由2012年的各级财政年人均补助245元提高到年人均285元。 自开展“新农合”工作以来,泸溪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新农合”筹资标准及财政补助逐年增加,受益群众越来越多。截至2月底,全县参保人数已达23万多人,参合率达到了97%以上。据了解,目前年累计住院补偿封顶线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五保户人员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医药费全额减免,0至14岁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费全免,重大疾病、妇女两癌、尿毒症补偿率达到80%以上。截至今年3月底,泸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已支出2406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