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名猛)排名第一奖60万元,排名末位罚30万元,这是全州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考评办法中作出的规定。5月13日,记者从全州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培训会上获悉,我州在开展城乡同建同治工作中,将实行重奖重罚制度。在城乡同建同治工作中,排名前五名的县市(区)分别奖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第六、七名不奖不罚,第八、九名分别罚10万元、30万元。 为加快推进我州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巩固整脏治乱绿化行动工作成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湘西,州委、州政府决定在全州开展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开展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目标是实现城乡“五化四清三基”,即: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城乡马路市场基本实现取缔、城乡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城镇污水基本实现统一处理。城乡同建同治重点工作在于实施城乡规划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管数字化、城镇卫生清洁、乡村垃圾分类处理等五大工程,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生态村庄、和谐社区和文明集市的活动,强化对交通秩序、施工现场和背街小巷的管理。 全州165个乡镇(街道)都将参与城乡同建同治考评工作,实行一月一考评、两月一讲评、一年一总结的办法。州政府每年从8县市和湘西经开区各归集100万元,州本级归集900万元,共1800万元,作为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基金,用于考评奖励和工作经费。在考评中,连续两次被罚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州委州政府将对连续三次被罚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进行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