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 莹 通讯员 范永欢 江 帆)6月7日,州民政局启动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计划2013年至2015年,完成50个和谐社区创建任务,通过创建打造一批“党建健全、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城乡同建同治。 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计划2013年创建10个,2014年创建20个,2015年创建20个。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州民政局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和谐社区具体评估标准,包括组织机构规范、队伍作用明显、制度规章健全、阵地设施完备、工作成效显著等考核项目。在具体考核指标中,又涉及和谐社区必须达到环境优美,无严重破、损、残建筑物和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乱设摊点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垃圾清运定点及时,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无乱扔废弃物;居民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环境行为,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高于7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高于60%等内容。同时,在加强社区党建、优化社区服务、扩大社区民主、改善社区设施等方面也提出工作目标。 据了解,每年第4季度,各县市民政部门向州民政局申报创建社区,州民政局组织工作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并对考核合格社区进行命名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