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彭丽莉)6月9日,记者从州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该院探索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从机关各内设部门选任24名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及时掌握各部门的廉情动态,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是该院今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些联络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院党组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传达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做好对本部门干警进行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教育工作,就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对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执法为民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助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违法违纪案件等10大项。联络员在处理问题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据介绍,这一制度的出台,充分保障了州检察院廉政信息的畅通,充实壮大了党风廉政建设队伍,有效地扩大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面、工作面和影响面。今后,该院将对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使之在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