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明智)近日,凤凰县检察院出台《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案件专业研究小组工作办法》,作为该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一项新举措。 根据《办法》规定,该院从全院干警中选拔出13名35岁以下青年干警组成研究小组,其中有80后干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他们均是由该院不具有检察委员会委员身份的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 《办法》规定,业务部门提交的审议议题经检察长同意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后,检委会办事机构将会议材料和研讨会时间、地点提前送交或通知案件专业研究小组成员,并召集案件专业研究小组中3-5名成员(与提请议题无关部门的人员)进行案件研讨。该《办法》还规定了案件专业研究小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为案件专业研究小组参与案件讨论提供可操作性的规则,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程序,提高审议案件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