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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凤凰古城洋溢着春节的喜悦气息,人们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准备过年物资而忙碌。在凤凰县检察院反贪局,几名干警却围坐在一起,捧着资料相互讨论着。
新《刑事诉讼法》1月1日正式实施,对检察机关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基层检察机关在实践中面临着新挑战。此时,一件涉及文化市场执法的重大贪污、受贿案件正处于关键时刻,如何在侦破案件中适应新的变革,成为摆在干警们面前的一道新课题。
“无论面对多么艰巨的任务,我们都会果断、依法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盼。”凤凰检察院反贪干警们如是说。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针对新刑诉法“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等保障人权的规定,侦查人员讲究谋略技巧,把握审讯节奏,达到使犯罪嫌疑人供认出侦查人员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的目的。
辩护权的扩张和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介入,是新刑诉法修改后对侦查工作最大的挑战。侦查人员客观分析犯罪嫌疑人面对律师的心理变化,控制审讯进度和角度,巧妙排除了律师介入后可能形成的困难。同时,化被动为主动,关键时向律师出示铁证,借律师之力突破案件。
就这样,侦查人员将新《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融入办案实践中,以智慧和汗水打造严谨缜密的证据链,剥下腐败分子的层层伪装,一举侦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原副局长吴某等贪污受贿窝案,立案3件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余万元。
此案成为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我州反贪系统成功侦破的第一起重大案件。
“本地人办本地案”,检察官经常要面对来自各方的阻力和说情。但是,凤凰检察院的反腐铁军按照“坚决,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坚持领导带头办案,争取各方支持,每年立案数、起诉率、判决率始终名列全州前茅,使一批腐败分子纷纷落入法网,追回被侵吞和流失的巨额国有资产。
亮剑凤凰 严查“不落腰包的腐败”
贪污受贿,为人们所痛恨。渎职犯罪,却容易被忽视,甚至有些人认为,渎职多属过失,殊不知渎职犯罪在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也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
2010年,凤凰县检察院侦破我州历史上最大一起涉林领域渎职犯罪窝案。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分别对凤凰县林业领域3人立案侦查。
当年,凤凰县检察院反渎局将危害生态环境的渎职案件查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干警们掌握到,凤凰县林峰乡村民数次到州、县上访,要求解决木材商滕某于2006年将该乡前进村林场4000平方米林木伐光,为拖运木材租用村民农田作临时用道拒不恢复等问题。反渎局人员获此重大信息后,投入侦查。
案件的侦破过程十分艰辛。
为获取扎实可靠的证据,科学固定被滥伐林木的面积,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张海全率领全局干警和所聘技术人员,在距离前进村10多里的大山中,一住就是整整一个星期。干警们冒着35度以上酷暑上山现场勘查,在一人多高的杂草中穿行,顾不上手臂被茅草刮破,一株一株清点着被伐林木。经过测量、鉴定核算出滕某超范围滥伐林木1400平方米。
那段时间,全局干警加班加点工作,几乎没过一个双休日。干警麻利华下山时跌伤,但她仅卧床休息3天,就带着伤腿坚持上班办案。在侦办案件的关键阶段,张海全腰椎间盘发作,疼痛得站不了,但他一声不吭扎进办案中没有休息。
在全局干警的努力下,获得了翔实的证据材料。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一个个低下头。
此后,凤凰县检察院不仅追究滕某刑事责任,还帮助村民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民事追偿,责成滕某2个月之内恢复租用损坏的农田。同时,督促林业部门对滥伐林木进行补栽。村民们纷纷赞扬检察机关竭力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自动息访。
为巩固办案成果,凤凰县检察院检察长杨良文亲自到县林业局、县建设局等单位进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院党组成员也先后到税务、土地、交通、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和部门开展犯罪预防教育工作。通过预防,促成12名国家工作人员投案自首,退还赃款20余万元。
惩恶扬威 不留“漏网之鱼”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法律尊严的守护神。凤凰县检察院切实强化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和扰乱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对每一个公诉案件都严格把关,通过细致的工作,使遗罪漏犯无处遁形,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保护了群众利益。
2009年以来,流窜盗窃团伙龙某等人往来花垣县、龙山县等两省6县盗窃机动车辆,气焰嚣张。2011年,公安机关将这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已盗窃面包车、摩托车21部,价值40余万元。
然而,凤凰县检察院承办人在审查起诉该案过程中发现案件存在较大问题:一方面多个犯罪嫌疑人明确供述出所盗车辆出卖的详细地点以及收赃车人的具体身份,但公安机关没有调查取证也未移送审查起诉。另一方面,龙某等人结伙作案,公安机关却只抓捕了部分嫌疑人。
经深入了解,原来,因案件事实复杂,盗窃次数极多,侦查机关组织了大量侦查员协作侦查,但因互相之间缺少沟通,导致部分犯罪事实被遗漏起诉。
对此,凤凰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追加起诉通知书和检察建议,并主动介入指导侦查机关取证,多次往来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最终,龙某等9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一案,追加起诉4人,其中一人网上通缉,追加遗漏犯罪事实3起,其中4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的办理在凤凰小城传开,群众纷纷拍手叫好,交口称赞。
而像这样的案件,2010年至今,凤凰县检察院就办理追诉漏犯15件17人,追诉漏犯38起,提起抗诉达22人,为社会公平正义树起了一道坚固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