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成松)近日,泸溪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授予“2009年—2012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9年以来,泸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县综治办及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履职。一是不断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五排查五调解机制,实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2009年以来,调解矛盾纠纷470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4%,浦市镇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调委会”。二是组建110、120、119三台合一的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实现城区技防设施覆盖。在乡镇墟场组建了治安队伍,设立“十户联保平安”基层机构6500个,2012年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全省16位。三是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将白沙镇划分为24个网格区112个小区,形成“四联三延”和“三员包干”网格化工作机制并逐渐向全县推广,同时积极落实武溪、白沙、浦市三镇11个社区和相关县直单位联建共创工作等。四是增强综治工作力量,各乡镇将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均增加到7人以上,村(社区)综治专干不但纳入村(社区)主干管理还将其工资增加到每人每年6100元—8000元。 由于措施落实到位,2003年来,该县综治民调始终保持在全省一类县前30名;2006年来,已先后6次获得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县;2008年来,连续5年保持“全省平安县”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