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1.2招标人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建新路与209国道交汇处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工程项目,已获得州发改社会【2012】49号和州发改医改【2013】2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24300万元。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吉首乾州建新路与209国道交汇处 3.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面积53319平方米,包括内科业务用房、办公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3.3投资额度:约24300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本项目应依法招标的监理、土建、安装、配套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等的招标代理。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 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及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专职人员证书。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在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报名: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资格证书、专职人员证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的原件,项目负责人非法人的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带复印件的须加盖法人章(身份证须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资格证书、专职人员证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的原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团结报》、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建新路与209国道交汇处 邮 编:416000 联系人:张永东 电 话:13974315001 电子邮件:xiangxizyd@163.com 2013年10月23日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