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向英同志为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钟克文同志的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傅丽同志的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李桂林同志的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廖永忠同志为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3年12月27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