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编辑同志: 自从中央发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号召之后,每逢节假日,中纪委都要发通知、出禁令,对节日送礼、腐败、浪费等行为说“不”。2013年下半年以来,中纪委连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和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节日禁令”,向社会传递遏制“节日腐败”、铲除“四风”的坚定决心。 马年春节将至,中央又提前一个多月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购送年货节礼,务实节俭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风清气正欢度佳节。 送年货赠节礼,是中华民族多年来的传统习俗。我国乃礼仪之邦,人们向来注重礼节,节假日期间探亲访友,或到领导、同事家串门,本属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然而,礼尚往来在一部分人那里却演变成了“礼上往来”,更有甚者,慷公家之慨、结私人之谊,动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把“拜年歌”唱成了“贿赂调”。好端端的节日,因为公款送礼的介入而变了质、变了味。群众对公款送礼深恶痛绝,骂声一片。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从以往经验看,中秋、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往往是浪费、腐败等“四风”问题的高发期。当前,全党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改起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完中秋、国庆,再抓元旦、春节,一抓到底,久久为功。 近日,为继续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我州下发了《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对廉洁过节作了明确要求。同时,自2013年12月30日开始,州纪委监察局在湘西电视台新闻时段开设“党纪法规在我心中”专栏,全州54名“一把手”在专栏逐一亮相,向社会公开作廉洁从政、廉洁过节及本单位反“四风”,过“廉节”的承诺。花垣、保靖等县市各乡镇、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一把手”采取大会、书面等方式公开承诺,并在各自单位专栏或显眼位置公布承诺书,公开接受监督。 党风政风带民风。纠“四风”是一场非打不可、必须打赢的持久战。从“月饼禁令”取得令人欣喜的变化,到“贺卡禁令”发出后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坚信,只要各级党委政府都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就一定能够不断取得反对“四风”的新胜利;只要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将“为民、务实、清廉”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就一定能够过好一个又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建设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将指日可待。 以上仅是我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期待朋友们共同探讨! 花垣县读者 吴红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