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渔政部门获悉,从今年2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江河水域实行禁渔,包括乌江、郁江在内的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和垂钓江河鱼。对违反禁渔期管理规定的,将严肃查处。
据了解,禁渔期间所有渔船要集中停靠到指定地点,并对渔具进行封存,做到“船入港、网入库”。对其中因使用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进行捕捞的,将吊销捕捞许可证,并终身禁止其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在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作业、严禁垂钓、严禁挖采沙石、严禁销售天然水域内野生鱼。
(《武陵都市报》记者 罗跃 通讯员 邹芙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