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公开竞聘花垣县民族中学校长、副校长
根据中共花垣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教育布局调整的决定,为推进教育改革,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办学质量,拟对新花垣县民族中学校级班子成员公开竞聘。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职位及职数
(一)校 长:1名
(二)副校长:3名
三、基本条件
(一)凡竞聘校长职位者,报名时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湘西州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男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7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止);
4、具备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中学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有十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五年以上高级中学或完全中学校级领导管理工作经历;
5、身心健康,能胜任校长岗位工作。
(二)凡竞聘副校长职位者,报名时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湘西州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有八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三年以上中学中层及其以上领导管理工作经历;
5、身心健康,能胜任副校长岗位工作。
四、竞聘程序与方法
按照先聘校长,再聘副校长的程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至7日
2、报名地点:湘西州花垣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同时提供本人基本情况(含婚姻状况证明和计生证明)、学习及工作简历、工作业绩的有效资料、单位签字同意报名的个人申请和2张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报名者可竞聘校长和副校长职位。
4、报名结束后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于2014年3月8日至14日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个人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有举报经查证确属不符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
5、本次竞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初选
工作小组把符合条件报名者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后,通知其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竞聘演讲的方式进行。竞聘演讲于2014年3月15日进行,不命题,但每位演讲者演讲不超过20分钟。
(四)公示与聘用
领导小组根据面试结果确定选聘者,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副校长由工作小组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提名,与校长商榷,认真组织考察,按干部任免程序批复。
五、相关待遇
(一)住房:县外受聘者每人(每家)安排工作住房一套。
(二)薪酬:校长、副校长薪酬由基本工资及政策性补助、校内绩效工资构成。
(三)受聘人配偶、子女属在编在岗全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可随同调入到我县相关空编单位工作。
六、其它事项
(一)副校长竞聘与校长竞聘同时报名,但具体程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任用前资格复审,并贯穿竞聘全过程。
(三)整个竞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及监督下进行。
七、本简章由花垣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花垣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3-7221403
网 址:http://www.biancheng.gov.cn:8081/zw/40/(花垣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
花垣县公开竞聘花垣县民族中学校长、副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