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左 军)2月19日,笔者从州地税直属局获悉,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精神,从今年2月起,该局全面落实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即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据了解,该局辖区内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在推动我州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扩大就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年初以来,该局为全面贯彻小微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开展纳税辅导,通过“纳税人学校(堂)”和“五送三走进活动”等形式,讲解政策适用范围、减免申报流程等问题,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程序;规范纳税申报,简化减免税手续。只要是符合减免税范围的企业可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请减免税备案,直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执法监督,提高税收减免优惠的管理质量,确保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