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原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间运输管理处)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为吉国用(1992)字第1-34-4号,特声明作废。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管理处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