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李秀芳女士: 你于2013年6月5日在州金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金宏.帝景”项目预定B1栋-101号门面一间,请你于五个工作日内到金宏帝景销售部签购房合同,否则视为你放弃该商铺认购权,所付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特此通知! 湘西州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月27日 交房公告 尊敬的业主: 您所购买的金宏帝景二期B1栋物业,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已于2012年9月1日开始交房。B2.C栋物业,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已于2013年12月28日开始交房,敬请尚未收房的广大业主带齐相关资料,到金宏帝景销售中心办理收楼手续,相关事宜请致电售楼部。 交房地址:乾州南区21号金宏帝景营销中心 售楼部电话:2812345 湘西自治州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