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6人,出席173人,缺席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9日下午和10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报告总结工作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部署工作目标明确、积极可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和指导性,表示赞成这个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普遍赞同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作了7处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11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表示赞成。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自的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上述报告的两个决议草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的,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确认。 (下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