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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8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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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违规罚款不应是最终目的

  ●向卫华

  

  4月初和中旬,古丈县交警违规收取罚款现象被湖南经视《电视问政》节目曝光后,该县交警大队积极进行集中整训和整改,罗依溪中队负责人被停止执行职务、3名协警被辞退,并表示在4月25日前对涉及31名司机的4.5万违规罚款将全部清退。

  人也处分了,罚款也将全部清退,按说这件事就应该打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不过,在笔者看来:清退违规罚款不应是最终目的。

  在社会矛盾凸显、社会乱象丛生的时下,应该承认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存在违规执法在所难免,因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如此,行政执法部门也如此。“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同样,在这个人人都有话语权和麦克风的时代,行政执法部门处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是公众和舆论密切关注的部门,一旦被媒体曝光后,不必惊慌失措,不必大惊小怪,当然也不必遮遮掩掩,更不必怒火中烧,怒发冲冠。而应该头脑冷静,正确面对矛盾,及时公布事实真相,回应媒体,更好地履行职责。

  行政执法部门违规执法被媒体曝光后,处分违规者、清退违规罚款很正常,是进行整顿的措施之一。但是,千万不能就此了结,没了下文;否则,依附在健康机体上的病毒仍然存在,说不定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还会复发,甚至基因突变成毒瘤。正确的办法应该是全面认真地查找问题,查在哪些方面还存在违规现象,找在哪些方面还存在不足和漏洞,并查找产生的根源。“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如果自己查找不到,那就开门纳谏,下高楼、出深院,到群众中去查找问题,诚恳地真心地请群众帮我们找。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地进行整顿,解决问题。

  “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任何一个行政执法部门都应该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讲素质,树形象,文明公正执法,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这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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