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莹 滕 月 6月3日,记者从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推进全州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该院已在全州两级法院全面开展严格纠正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整个活动将持续到9月底。 此次活动着力整治6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即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保障服务意识;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利益驱动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促进廉洁司法;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绩效和工作效率;收费和涉案款物管理不严格问题,进一步保障规范管理;司法公开和司法为民措施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违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进一步确保司法公正。 整治行动中,查看是否存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立案、审理不及时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整治审判执行过程中,以立案做交易、插手经济纠纷、违法处置企业涉案财物和变相没收企业合法财产等问题,向企业索拿卡要,或要求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有偿服务等情况。整治占用、截留、挪用和私自罚没(暂扣)款物或保证金情况,乱收费、乱罚款、乱没收、乱扣押等情形。整治和查处取保候审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对当事人、律师“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