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文鹏辉 向 怀)6月4日,中国联通湘西州分公司开出第一张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的开出,标志着我州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完成。 5月底以来,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财政局紧密协作,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准确理解和掌握政策内容和实施步骤,明确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确保纳税人信息移交、采集、审核、一般纳税人认定等工作准期完成。州国税局深入三大电信运营商,开展实地调研,详细听取试点企业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增值税财务核算办法、发票使用、纳税申报等方面的诉求。针对纳税人提出的涉税政策及办税流程等方面需求,该局纳税服务科、货物和劳务科等相关科室通过纳税人学校、上门“一对一”、国税微信平台等方式开展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 据了解,此次电信行业“营改增”共核查录入纳税人信息28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7户。自2014年7月1日起,电信行业将由此前地方税务机关征收营业税,改由国税机关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