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 莹 通讯员 张文军 田颖)连日来,州商务局、州盐务管理局正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盐零售许可证》专项检查整治,此次整治将持续到10月10日。 为依法规范食盐零售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食盐零售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吃上合格加碘小包装食盐,州、县市盐务管理局按照全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对辖区内食盐零售经营单位和个人持《食盐零售许可证》情况进行检查,整治无《食盐零售许可证》经营食盐行为。 6月5日以来,盐政执法人员深入部分县市城区及乡镇开展市场巡查,抽查超市、农贸市场及食盐零售门店等34家,发现无《食盐零售许可证》经营户4家,《食盐零售许可证》过期户2家。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给食盐零售门店宣传讲解盐业法规政策,对符合申领条件未办理《食盐零售许可证》的食盐零售经营户,要求及时到县市盐务管理部门申领《食盐零售许可证》,做到持证经营,依法经营。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局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内从事食盐零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造册登记,依法加强全州食盐市场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