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向晓玲 刘传山 杨扶民)泸溪县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在对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追究当事人及单位相应责任的基础上,推出作风建设保证金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今年,该县出台了《泸溪县2014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方案》,以“五项工作”为切入点,强化责任追究,执行作风建设保证金制度。乡镇、县直单位按0.5万元、1.0万元、1.5万元标准年初从单位工作经费中预提,在县财政局设立保证金专户,全县106个单位按要求已上交保证金124.5万元。年内单位能严格遵守“五项工作”规定,保证金年底全额退返;不遵守“五项工作”规定视情况在扣减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基础上、追究责任基础上,再扣单位相应的保证金,被省通报的全扣,被州通报的扣保证金的一半,被县通报的扣0.2万元∕人次,被立案查处的扣0.5万元∕人次,其中班子成员如被立案查处的保证金全扣。同时,对违反作风建设情况、案例在县电视台的《廉政视窗》栏目播出,以反面警示案例,引以为戒,起到震慑、警醒和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全县已开展6次岗位纪律和“两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公车使用情况明察暗访,先后对 1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8名违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其中对3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开展了11期全县性会议会风会纪督查,对45个单位 61人迟到早退、缺会、玩手机打瞌睡等违反会场纪律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连同被省、州通报的,按规定现已扣47个单位保证金12.9万元,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