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7·15”特大洪灾后,该县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乡镇受灾商户,帮助恢复生产经营。截至目前,该局共帮助受灾群众、商户清扫房屋100多间,转移货物24000余件,货值200多万元。上门宣传食品安全教育300多户,免费为200余户执照浸泡毁坏商户重新发放营业执照。并加强灾后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水浸霉烂、变质食品以及发霉、变质食品、死亡畜禽等食品流入市场,查处违法销售洪水浸泡变质食品经营户4户,销毁发霉、变质食品128袋。确保广大群众消费安全。图为7月21日,凤凰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帮助受灾商户清运商品。 向赐武 麻耀中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