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综合新闻·广告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11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批

 

  9月4日,湖北省文化厅非遗处转来文化部文件,恩施州和长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设立“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文化部批准。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目前文化部已批准设立了徽州等15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必须经过各省、市、自治区文化厅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向文化部提出申请,文化部组织专家对当地文化生态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各地上报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规划纲要进行论证后,文化部同意批复。下一步,省文化厅牵头,恩施州将积极联合长阳、五峰两县政府及文化部门认真制定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

  (《恩施晚报》记者 胡俊杰 通讯员  王 丹)

.



湘ICP备05001329号 版权所有 [团结报社] 湘西网 Copyright 2008 xx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第01版:头版
   第02版:综合新闻·广告
   第03版:社会专刊
   第04版:时事·广告
我州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拉开序幕
古丈“科技服务队”
服务群众获好评
州鑫汇公司电解金属铬产品
获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
龙山政协10年资助200名贫困大学新生
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批
我州5地获“湖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吉首市教育基金会成立
苗儿滩派出所荣膺
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