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莹 周 伟 张晓林 9月4日,州中级人法院在吉首监狱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办工作人员旁听,标志着我州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正式启动。 本次庭审是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照相关审理程序,首次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了丁某等4名服刑人员呈报的减刑案件,陈某等4名服刑人员呈报的假释案件。庭审中,法庭详细审查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表现,认真听取监狱、检察机关和人大代表对服刑人员减刑的意见,并将根据审理意见择日予以裁定。 州中级人法院审判监督庭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主要是查阅相关案卷,公开开庭审理充分体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法律原则,有利于杜绝暗箱操作,提高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积极性,提升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