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金勇 9月5日,笔者从吉首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该市完善干部作风建设管理机制,出台了《吉首市作风台账双百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对该市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管理细化到项、量化到分,成效明显。 该管理办法按乡镇(街道)、市直单位、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共三类进行考核,将年度内单位及个人作风建设基础分值设定为100分。按照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问责处理、违反上班期间工作纪律及公车私用等情节进行扣分。同时,将个人扣分分值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折算,作为单位扣分的分值。个人和单位年度内剩余分值在90分以下的,按10分一个档次分别给予不同处理。特别是个人分值在7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将评定为不称职;单位分值在70分以下的,对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实行停职或调整岗位。 此办法实行两个月以来,该市对35个单位、29名干部作出扣分处理,其中7名国家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提出整改意见70条,对30件作风投诉进行了跟踪督办。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实现了干部形象与工作效能“双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