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云 廖志华)9月11日,笔者从凤凰县住建局了解到,为帮助“7·15”洪灾中受灾群众灾后重建,该县将投入资金1570万元,对1078户受灾户给予补贴,帮助群众进行灾后房屋恢复重建。补贴名单已于8月29日至9月4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公示,受灾农户完成房屋相应加固维修和重建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经农户“一卡通”获得相应补贴资金。 7月底以来,凤凰县委、县政府组织住建、民政、扶贫开发等相关单位组成5个核查组,对全县各乡镇上报的受灾房屋进行核查。核查组成员通过现场核查和鉴定,根据《关于灾后恢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规定,拟定纳入“7·15”灾后农村危房加固维修、重建的对象名单。其中,局部损坏的499户按每户5000元补贴,局部倒塌的362户按每户1.25万元补贴,整栋倒塌的217户按每户4万元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