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弓 如何积极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又符合事业单位发展特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回答的重要课题。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面临的主要困难 1、改革动力仍然不足。事业单位改革实质上是政府自身改革,政府是主体同时也是客体,但目前改革动力仍然不足 。首先,部分主管部门不愿意改革,一旦改革将导致其利益受损,因此改革积极性不高。其次,有的部门领导习惯现有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发展有担忧和顾虑,缺乏改革信心;有的则担心改革带来不稳定而不敢改革。再次,事业单位职工习惯了现有较为稳定的工作状态,担心现有利益得不到保障,保不住“铁饭碗”,改革缺乏内驱力。因此,在政府和社会公众“想改革”与事业单位利益相关方“怕改革”的双重博弈下,动力和阻力的此消彼长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力度。 2、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完善。一是与分类相对应的财政管理政策不衔接。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要改革财政投入方式,但目前中央并未出台具体的政策意见,分类后如果事业单位仍按原财政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使得分类失去实际意义。此外,改变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需要创新财政制度,而财政在扶持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还缺乏规范的制度规定。二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不明确。目前,推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如职业年金政策不明晰、相关费用来源不明确等,执行中引发了不少问题。三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政策不健全。目前,中央和省虽然出台事业单位转企政策和措施,但缺乏可操作性,事业单位多是比照国有企业的改制措施进行转企改制。之前,我省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主要在文化系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但我省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转企改制有特殊的资金补贴政策,情况极为特殊,其做法难以借鉴,给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增添了难度。 3、现有法律法规和制度滞后。现有体制和法律法规框架下建立新的制度缺少法律支撑,而且相关部门目前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难以及时为实践提供指导,导致改革推进难、到位难,影响了改革正面效应的发挥。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理事会的决策机构定位与党管干部原则需要探索和研究衔接政策等。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建议 1、改革应当统筹协调,注重方法步骤。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外部和内部的正面宣传,调动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改革的积极性,也让社会了解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正确认识改革的实际内容,从而增进对改革的理解、支持和信心,有效避免震动。二是注重协调联动。建议建立高层次的改革领导协调机制,多方联动,协调推进改革。同时,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改革,建议由国家层面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进,更容易形成巨大的示范效应。三是加强宏观指导。建议中央能尽快出台总体的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具体内容等方面,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总体规划和设计,进一步明晰改革思路。四是分步有序推进。改革不宜操之过急,应当采取先易后难的措施,逐步推进。 2、各项政策措施应当尽快衔接、配套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分类改革是重点,是切入点,但分类远远不是改革的全部,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必须系统推进。关键是要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科学合理,使不同类别事业单位都能发挥各自的优越性及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个人利益不受损害。 3、改革与管理创新应当并重。事业单位机构分类之后,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决事业单位缺乏活力和竞争力等问题,做到以改革促进管理,以管理巩固改革成果。应着力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评估等公共事业监管体系、建立机构编制总量调控和动态管理机制、探索适应现代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管理要求的人员聘用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等。 4、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力度。政府是否履行了保障公益服务的职责,关键看人民群众是否保质保量地享受到了这些服务,而不在于从哪里得到这些服务。应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应从制度层面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允许和鼓励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给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事业平等竞争的机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逐步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事业发展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