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永顺县人民法院二楼(新址)第四审判庭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位于永顺县灵溪镇河西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国用(2009)第A-7-121-3378号),使用面积163.8平方米,及其地上的房屋(证号:永房权证灵溪镇字第00012424号)1-3层(总层数为6层),建筑面积943.59平方米。 上述标的以委托方提供清单为准,其具体位置、建筑面积等以土地、房管部门核实颁证为准。 二、报名条件、时间: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50万元)于2015年2月3日16时前来我公司驻湘西办事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成交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三、拍卖方式:有底价的增价拍卖。 四、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2月3日16时止。 五、报名地点:吉首市峒河新村1号原国家税务局宿舍三栋一单元一楼。 咨询电话:0743-8228887(办公室) 13407437788(石先生) 工商监督电话:0743-8513535 湖南省拍卖公司 201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