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湘西经开区经济发展,确保经开区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湘西经济开发区建设环境的通告》、吉首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批复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湘西经开区吉凤街道辖区内已征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实施搬迁。 一、区域范围: 1、双河社区:【1】双河社区公租房项目(小地名:门塘园);【2】2013、2014年土地储备用地(所有已征地红线范围内)。 2、牯牛坪社区:【1】名门江山项目(小地名:老虎坨);【2】文化广场项目(小地名:洞牛角、罐头盒、倒洪管);【3】仁安新城项目(小地名:望牛坡);【4】国盛二期项目(小地名:大竹园);【5】行政中心项目(小地名:油麻园)。 3、木林坪社区:【1】仁安新城项目(小地名:望牛坡、中坡上、后头坡);【2】武陵山物流园项目(小地名:鱼公坡);【3】大坡标准厂房(小地名:大坡)。 4、湾溪社区:军分区道路及弃土场项目(小地名:回华冲)。 5、龙凤社区:人汽公司用地项目(东至滨江路,南至职院路,西至州国税局,北至州气象局)。 二、迁坟标准:各项目内的坟墓搬迁补偿标准,按照州政发〔2014〕2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迁坟时间:自本告知书下发之日起5日内到吉凤街道各个社区办理坟墓申报迁移手续,15日内将坟墓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移的按无主坟处理,由街道或社区组织代迁,或由施工队伍实施就地深埋。依法清理坟墓时,若有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双河社区:黄国全13707438760 林盛周13762120076 牯牛坪社区:陈绪莲13762118228 龙光全13762139469 木林坪社区:宋召顺18874338018 田仁刚13085458135 湾溪社区:田福仙13787906785 龙凤社区:林通军13789338790 街道国土所:张晓红18074363816 黄志辉18974339293 姚 龙18007438517 吉凤街道国土资源所 2015年3月27日 吉凤街国土发〔201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