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龙文高同志的州司法局局长职务; 马军同志的州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龙文辉同志的州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丁子健同志的州林业局局长职务; 陈功信同志的州统计局局长职务; 何钟鸣同志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包太洋同志为州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李志平同志为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张自政同志为州司法局局长; 石泽龙同志为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奕华同志为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田科虎同志为州农业委员会主任; 文武斌同志为州林业局局长; 彭军同志为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奇华同志为州统计局局长; 刘孟龙同志为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欧道胜同志为州旅游港澳外事侨务局局长; 宋宗江同志为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沈世锋同志为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力同志为州粮食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