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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猛于虎”“治超”势在必行

  本报记者 赵 欢  通讯员  汪 亮  罗尚前

  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凸显。据统计,70%的货车事故由“超限超载”引起,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与“超限超载”直接相关。为此,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从2014年9月起我州全面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进行车辆、货物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治超工作体制机制。

  “车辆超限超载危害巨大,不仅压坏道路、磨损、报废车辆、更严重的是引发道路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记者在保靖县交警大队,说起三年前这起案件,当时处理事故的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彭众贤依然印象深刻。

  2012年6月5日,一辆超载的硫酸罐车,从古丈县河西出发,途径保靖县阳朝乡科秋村梳头溪路段时,超载造成右侧路基垮塌,车辆直接掉入了落差40多米高的河水当中,车毁人亡,三个家庭痛失亲人。当相关部门把货车打捞出来后,几乎是面目全非,现场非常惨烈。彭众贤介绍,在他们的工作中,经常遇到超载超限引发的交通事故,“每次处理事故,看到驾驶员对超限超载的麻木无知,看到一条条鲜活生命的骤然离去,感到无比揪心痛惜。”

  彭众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超载的危害比较多,一是超载使车子磨损,使用寿命降低,二是由于超载车辆转向比较重,离心力加重,导致转向达不到标准,三是造成车辆的制动性能降低,导致刹车距离加大。”

  据了解,车辆超限超载,车辆行驶的稳定性、刹车性能、悬挂承荷能力、转向可靠度都会降低,易造成爆胎、刹车转向失灵,侧翻、追尾等安全事故。严重超载还会导致车轴突然断裂,瞬间车毁人亡,一起事故背后就是一个甚至多个家庭的惨痛悲剧,是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除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行走在我州境内的国道、省道、县乡村道,不时可以见到一段坑坑洼洼、伤痕累累的公路,而造成公路受伤的“罪魁祸首”就是超限超载的各类重型货车。

  在317省道,记者看到过去保靖县最好的一段砂石路,由于多年来超限超载车辆的来回碾压,导致现在这条路是破败不堪,路况非常的糟糕,这只是我州受损严重的道路之一。公路沿线的居民也是怨声载道,看着这道道裂纹和伤痕,群众急切期待有人来“管一管”这些超载货车。

  村民刘邦根指着被压坏的道路很痛心:“我是亲眼见到一条好路慢慢变成了坑坑洼洼的烂路,路烂了,给老百姓带来很多不便,不好坐车、不好走路。过往的车辆拖的太重,修得再好的路都会被压坏。”

  在矿业大县花垣,该县公路局负责人以花民公路和美虎公路为例算了一笔账:花民公路,全长38公里,在治超之前,每一次投入改造,投资大约1.5亿元,按照标准使用是八年以上,有些长达15年,那么没有治超或者治超抓得不紧,花民公路使用改造以后,使用不到三年,就基本上接近报废程度。

  坚决遏止超限超载,已经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据交通、公路部门统计,我州道路的毁坏、使用“寿命”缩短,80%是由超限超载引发的,按照设计沥青路7年使用寿命,两年就毁坏;水泥路10年生命周期,3年就毁坏。超限超载血的教训和巨大危害,警示我们必须“铁腕”治超,没有选择、更没有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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