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和传承,加快推进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5年州文广新局部署开展了第七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和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并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州八县(市)及州直单位申报的84个项目138名传承人(含4个传承群体)进行了认真评审。州级非物质文化名录项目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审核,共评审出第七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37项(其中新入选35项,扩展项目2项),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3名(含4个传承群体)。现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2015年7月30日至8月18日)。如有任何异议,请州直单位及各县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门:湘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科 通讯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胡麻井广电播控中心7楼 邮政编码:416000 联系电话:0743--2113509 电子邮箱:zwgxjwhycbhgl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