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付 丹 通讯员 张 喜 8月10日,吉首市排绸乡执法大队联合市“两违”办、市水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该乡香花村一组的两栋两层违法建筑户主进行“两违”及法律知识宣讲,通过多方协调,户主决定主动配合拆除“两违”建筑。 “做出自主拆除的决定很难,因为这关系到我们全家的生计问题,我也知道我家的房子占用了河道,影响到了全乡的交通。乡‘两违’办的执法人员态度很好,天天给我宣传,讲道理,最后我还是想通了。”两位户主在自主拆除的房屋前这样告诉记者。此次拆除违法建筑160平方米,其中一栋建于2002年,当时村里还没有修通公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拆违难度非常大。 自今年4月份开始,该乡每天组织人员对全乡进行“两违”巡逻和宣传工作,对“两违”现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拆除”,做到全乡“两违”“零增长”,使“两违”工作深入人心。目前,该乡“先办手续后建房”的良好氛围已逐渐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