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州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为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第三届全州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从8月20日开始,在《团结报》、湘西网上刊登19位候选人先进事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第三届全州道德模范评选选票、投票办法,已刊登在8月20日的《团结报》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投票,选出您心中的道德模范。投票从即日起,截至9月19日,投票有网络、选票投票两种,参与投票公众可任选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对候选人若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州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湘西自治州文明办(吉首市人民中路5号州委大院),邮编:416000,联系电话:0743-8253170,电子邮箱:xxzwmb3170@163.com。 第三届全州道德模范评选公众投票办法 一、网络投票 登陆湘西网(http://www.xxnet.com.cn/)点击进入“第三届全州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专题。点击“我要投票”,输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确定投票即可。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20票,网络投票免费。 二、选票投票 1.公众可通过填写选票投票,“第三届全州道德模范评选投票活动”选票在8月20日的《团结报》。复印无效。 2.候选人代码由一个英文字母和二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个英文字母代表道德模范类别,其中A代表助人为乐模范、B代表见义勇为模范、C代表诚实守信模范、D代表敬业奉献模范、E代表孝老爱亲模范;后二位数(如01-04)代表候选人编号。 3.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 4.填写选票时,将序号后面的“○”涂黑,所选候选人每类不超2名,超过2名该选票无效。 5.选票填好后,邮寄至:湘西自治州文明办(吉首市人民中路5号州委大院),邮编:416000。选票在9月19日前(含当日)寄出有效(以邮戳为准)。 三、计分规则 根据投票评选结果(将一般公众占30%、千名公众代表占30%、专家学者投票占20%、评委会投票占20%),计算每位候选人的最终得分。五类道德模范分别列前2位的10名候选人,将获得“第三届全州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第三届全州道德模范评选选票 A助人为乐 B见义勇为 C诚实守信 D敬业奉献 E孝老爱亲 A01 ○ B01 ○ C01 ○ D01 ○ E01 ○ A02 ○ B02 ○ C02 ○ D02 ○ E02 ○ A03 ○ B03 ○ C03 ○ D03 ○ E03 ○ A04 ○ B04 ○ D04 ○ E04 ○ 姓名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