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德池 8月30日,笔者从保靖县地税局了解到,自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范围,并延长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该局“三强化”力促小微企业尽享税收红利。 强化税法宣传。该局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宣传作为年度税法宣传重点,通过电视、微信、短信及发放税收宣传册等方式,持续开展普及性宣传。同时,依托办税服务厅、联合学堂等实体渠道,由税务干部对纳税人进行零距离政策辅导。 强化政策落实。该局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流程,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分析,梳理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名单,逐户分析原因,对符合条件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及时进行告知,对纳税人因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多交税款的,及时予以退还,确保应享尽享。 强化工作督导。该局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纳入绩效考核,定期对各个责任科室、税务分局进行重点督导,定期开展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核查,确保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打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使纳税人切实享受到税收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