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高级中学的张波、凤凰县阿拉学区的黄民艺、凤凰县新场中学的傅绿茵等3位同志,你们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多日,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15天内回校报到上班,逾期作自动离职处理。
特此公告
凤凰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