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兴伦 龚清奎)11月1日,笔者从花垣县交警大队获悉,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该大队结合本县交通管理实际,再念校车安全管理“紧箍咒”。 加强宣传教育。该大队印发《致学校及学生家长一封信》3800余份,碟子60余片,张贴交通事故图片482张,在圩场搭台宣讲18场次,现场答疑450余人次。通过各种宣传,做到校车交通安全妇孺皆知。 加强隐患排查。交警队对全县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进行采集,对所有校车及驾驶员建立台账,逐校、逐车、逐人登记造册,目前发现隐患9处,责成整改验收合格后上岗。 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校长 “一把手”负责制,形成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禁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搭乘未经依法注册登记备案的非专用校车、黑车运载学生。 加强责任追究。该大队专人对校车进行严格监督,重点监查《校车日志》规范使用、校车配乘、校车“六定”管理模式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与校车使用单位的年检、奖补等工作挂钩,从严落实奖励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