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 莹)12月2日,记者从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通过强化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失信信息等方式,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和被执行人所在乡镇、社区公告栏等,公开曝光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失信情形,全面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全州两级法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763条。今年公布的名单中已有29案30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金额346.86万元。 与此同时,该院强化信用惩戒,对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仅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且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高消费令、罚款、拘留措施或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今年,全州两级法院共对148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拘留47人,罚款6人。 会上还通报了7个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