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城区广大瓶装气用户: 为规范瓶装液化气的送气服务价格,防止发生擅自加价行为,根据吉价[2015]17号文件规定,现将吉首市物价局核定的吉首城区基本送气区域、价格执行标准公告如下: 一、基本送气区域: 吉首城区南至州政府公务员小区和老营盘与湾溪交叉路口、七一化工厂桥,东至大田湾肖家坪大桥(靠国道桥头)、望江坳坡脚,北至林木山桥、小溪村入口(铁路桥下),西至狮子庵坡顶、天心庵(海螺潮天外桥头)。 二、送气服务费标准: 1、送气上门的基本价格,从2015年12月26日起,按吉首市物价局核定的终端销售价75元/瓶执行(含送气服务费),以后终端销售价格的调整以市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在基本送气区域内有以下特殊情况需要加价的,由送气工与用户按实际在规定的加价幅度内协商确定,并签订送气劳务费加价协议。 1)步梯楼(含杂物层、架空层)超过7层(不含7层)以上的,每瓶增加1-3元。 2)运气车辆不能进入的小区且须扛气平行50米以上的,每瓶增加1-3元。 3)扛气上楼梯后需要平行50米以上再上楼梯的,每瓶增加1-5元。 4)运气车辆不能到达须扛气上坡(上踏步)20米以上的,每瓶增加1-10元。 3、在基本送气区域以外地段,在吉首市物价局核定的终端销售价基础上,每瓶增加1-10元,遇有特殊情况的,由送气工与用户协商确定,并签订送气劳务费加价协议。 4、在政府公布的春节放假期间,每瓶增加5元。 三、在门市部自提气的价格,按吉首市物价局核定的终端销售价减送气劳务费6元/瓶执行。 四、各乡镇供气办法: 1、公司按照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审批的《乡镇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建设方案》,根据各乡镇的实际逐步实施,建设完成后由公司所设网点负责供气。 2、城区与乡镇的中间区域需要送气上门的,由用户拨打预约电话2136666,经商定送气时间和送气费用后,公司按时送达。 五、若发生以上价格标准之外的乱加价行为,敬请拨打投诉电话2127117,我公司将及时从严查处。 特此公告 湘西自治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