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涧清)2015年12月28日,古丈县“一府两院”23名拟任命干部在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接受任前法律法规考试。本次考试由该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组织,所有应考人员安静独立答题,考场秩序井然。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免办法》有关规定,“一府两院”提请人大任命干部要接受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通过后方能任命。这有利于提高拟任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有利于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据阅卷统计,此次所有参加考试的拟任干部成绩都在60分以上,全部顺利通过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