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玉秀) “领到了,补了20000多元,真没有想到新农合报账后还可以再次补偿,政策真好呀!”1月18日,泸溪县新农合报账大厅内,人头攒动,闻讯前来的泸溪县武溪镇朱食洞村一组村民杨水芝激动地对笔者说。身患疾病的她,2015年以来先后多次住院,住院费用累计达249101元,此前新农合报账106435元,如今,新农合大病保险又给予追补23716元。 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大病保险追补工作,可以说是政府“买单”群众受益。近年来,该县通过优化补偿方案和完善各项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是对于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后,仍是农民不能承受之重。如今,新农合患者无需自己花钱,县财政为每位参合农民缴纳24元大病保险费用。这样一来,患上大病的参合农民,报销新农合后,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报账,并与大病救助形成有效衔接,让参合农民健康实现双保险。 自全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泸溪县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于当天在全州范围内率先启动大病保险实质性追补工作。本次补偿范围为2015年住院发生高额住院费用的参合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0000元,其中低保户为5000元),本次符合大病保险追补条件的共1291人次,补偿基金633.16万元。截至目前,已有117人领到追补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