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成 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喊在嘴上、浮在面上。有的发现了问题,但在问责时却吼吼嗓子、做做样子;有的地方在问责上有“凑数”嫌疑,把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事项也统计在内。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无论是反腐败或者是纠“四风”都开展的轰轰烈烈,有声有色,而且成绩斐然,硕果累累,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但不容否认,也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时,不够积极主动,存在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甚至是虚以应付的心理。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说的多、做得少,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该问责的没有问责,该重问责的轻问责,甚至拿一些无关痛痒的问责,或者是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事项“凑数”,搪塞敷衍上面。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缺乏担当,怕得罪人,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甚至是无原则包庇袒护,捂盖子。 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不及时纠正,违反规矩制度该问责的没有被问责,就会起到反面效应,其他人就会认为党委落实“两个责任”是摆架子、做样子、搞形式,是在拍簸箕吓麻雀,其结果大家都会视规矩为儿戏,就会随随便便地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反腐败成果就会大打折扣,也会极大地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最终将使得党和国家这场轰轰烈烈的反腐败斗争成为“烂尾楼”。 要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领导干部关键在担当,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领导就得真“领”真“导”,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敢红脸敢瞪眼,敢较真。问责,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没有问责,责任难以落实下去,问题就得不到根治。作为领导只有切实担当,认真履责,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党风、政风才能树起来。 那么如何才能切实加强有关领导履行“两个责任”的工作责任心?笔者认为也应该把他们纳入问责范畴,不切实履行问责的责任也是不作为,也是失职,只有把板子打在他们身上,他们才会切实担当起自己的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只有完善和规范制度,并且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才能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也只有这样,问责“凑数”等花招才不会得逞,从严治党才不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