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股东会于2016年6月2日会议议决,拟决定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为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债务人应向本公司清算组以书面的形式申报债权债务,逾期不再处理,特此公告。
本公司清算组地址: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小区
清算组负责人:符友成
清算组联系电话:13974360234
古丈和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2016年6月6日